各学院学工办:毕业季临近,为进一步增强学生诚信还贷意识,配合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2021届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暨(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手续办理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2021届就读地贷款毕业生(名单详见附件1)二、办理时间第一批贷款毕业生:6月1日前第二批贷款毕业生:7月5日前三、还款方式选择1、毕业前一次性提前还清贷款(1)为方便经办银行安排工作,请各学院提前统计掌握选择毕业前提前还...
各学院学工办:为了更好规范管理校内无息借款办理工作,2021届毕业生校内无息借款还款手续办理工作现已启动,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一、办理对象2021年进入校内无息借款还款期的学生。二、办理时间:第一批借款毕业生:6月1日前第二批借款毕业生:7月5日前非毕业生如无条件今年还款,可联系我修改还款时间。三、办理方式1、各学院通知借款学生还款有关事项。2、借款学生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校内无息借款还款通知单》(附件2)并...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先进班(团)集体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召开温州医科大学先进班团集体标兵现场评选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推荐的“校级先进班团集体标兵”候选班级,共计14个(详见附件1)。 二、评选时间 2021年5月20日(周四)下午16:00。 三、评选地点 茶山校区旭光厅。四、评选细则1.候选班级选派学生代表结合PPT进行现场汇报(班级同学可...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召开 2020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现场评选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经书面评审后确定的15名候选人(详见附件1)。二、评选时间5月14日(周五)下午3:50。三、评选地点茶山校区生物医药科研楼二楼报告厅。四、评选细则1.候选人结合PPT进行现场展示,时间不超过4分钟(PPT尺寸为16:9)。演讲内容可涵盖思...
各学院学工办: 兹定于 5月17日(周一)下午15:30—16:30在茶山校区旭光厅举行温州医科大学正泰奖学金捐赠表彰仪式暨“先锋课堂”第一讲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对象:2020年“正泰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详见附件1)二、请各学院认真做好以下组织工作:1.根据参会人员情况表(附件2)中分配的参会学生人数确定参会名单(获奖代表人数按之前学院上报的获奖学生在校人数分配),填写完整后于5月13日中午11...
各学院:根据《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关于举办“中行杯”第十三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浙大创赛组〔2021〕2号文件精神及《关于举办第十四届温州医科大学“明日职场之星”大赛的通知》要求,现将第十四届温州医科大学“明日职场之星”复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复赛时间2021年5月24日(周一)18:00二、复赛地点求新楼报告厅(职业规划类-A)、向阳工坊会议室(创新创意类-B)三、复赛选手根据书面作品...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就业创业工作第二次调度视频会议工作要求,全面了解和及时掌握我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准确研判就业形势,积极应对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风险挑战,现将就业统计材料报送和就业工作统计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生就业材料报送 为确保就业统计工作及时、客观、准确,各学院须定时定期认真统计毕业生就业进度与就业情况,毕业班辅导员须重点审核材料真实性,档案投递信息等内...
各学院:为了欢度传统佳节端午节,更好凸显对广大学子的人文关怀,今年学校继续对全校学生发放粽子(以班级为单位领取)。届时,在校同学可在茶山校区、学院路校区、滨海校区领取粽子;端午节前尚未返校的同学(第二批毕业生、部分在外见习生等)以端午粽子提货券的形式发放。但注意的是,端午节期间第一批毕业生已经离校,故无需统计进来。请各学院于5月10日(周一)上午11:00前将本专科学生端午粽子实物及提货券数量统计表(...
各学院: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近期在考察清华大学时对广大青年的深情寄语,引导激励大学生爱国爱民、锤炼品德、勇于创新、实学实干,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着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模范、争当标兵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1.我校2020年12月31日前在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2.本专科学生...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班集体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温医党学〔2011〕7号)和《本专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温医大办〔2013〕2号)精神,进一步培育学生先进班(团)集体典型,传播立德树人正能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校级先进班(团)集体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1.在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2018-2019学年确定的校级重点建设班(团)集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