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就业创业工作第二次调度视频会议工作要求,全面了解和及时掌握我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准确研判就业形势,积极应对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风险挑战,现将就业统计材料报送和就业工作统计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就业材料报送
为确保就业统计工作及时、客观、准确,各学院须定时定期认真统计毕业生就业进度与就业情况,毕业班辅导员须重点审核材料真实性,档案投递信息等内容,同时及时录入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并将就业材料定期报送至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办公室。就业指导服务办公室审核后定期报送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
报送材料:2021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调档函、出国境材料等就业佐证材料及《就业材料报送表》
报送时间:每月1日、15日
报送要求:以学院为单位将《就业材料汇总表》(附件1)与就业佐证材料由学工办盖章报送至学校同心楼213就业指导与服务办公室。
二、就业情况统计
当前正值毕业生求职择业关键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当前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及推荐工作,针对性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请各学院于每月1日、15日定期线上报送2021届毕业生就业情况。
线上报送网址:https://www.wjx.cn/vm/P2FgGlv.aspx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在就业工作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2.各学院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完成就业材料及就业情况报送工作,动态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确保毕业生就业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附件1:学院2021届就业材料汇总表
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