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2019年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经评审,以下2项课题立项,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公示时...
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励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学生工作处、国际合作交流处等部门审定,拟确定马刁等163名同学为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励补助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9月17日—2019年9月22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或电话向学生工作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反映,联系电话:86689766,86699520。附件: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学生出...
各学院:为了迎接祖国70周年华诞,为了展现新时代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示温州医科大学整洁有序的社区生活,学校定于9月21日-22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扫一屋、迎国庆”大扫除活动,现通知如下: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落实好宣传、组织和督查工作,发动全体学生认真开展本次大扫除活动。2、广大同学根据寝室环境卫生打分标准(详见附件)进行大扫除,整理学习生活用品,清理脏乱杂物,做好地面、墙面、洁具、家具等卫生整洁。擦...
· 各学院:根据《关于开展温州医科大学2018—2019学年文明寝室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个人自主申报、各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综合评定,拟评定学生社区7号楼501室等431个寝室为校级文明寝室(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9月12日——9月18日。公示期内,任何个人、组织有异议,均可采取书面、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向组织举报反映。学生处(社区办)联系电话:86689202,邮箱:xsc@wmu.edu.cn 附...
各学院学工办:应省资助中心要求,对我校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资助热线电话开通情况进行统计,具体要求如下: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填报《2019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资助热线电话开通情况统计表》(附件),报表数据要填写完整、真实、逻辑关系准确。在新生入学前后,如有学院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方面采取具体措施(如对贫困新生给予特殊困难补助、生活补助、路费补贴等)或特色做法,请以书面形式报送总...
各学院: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检验2019级新生军训成果,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学校将开展新生内务整理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理要求:各新生寝室要进行彻底清扫,确保消防通道通畅,地面、墙面、洁具、家俱等卫生整洁,室内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二、评比标准:《温州医科大学寝室环境卫生打分标准》(详见附件1)三、评比时间...
各学院学工办:为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新学期期初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现将2019年秋季学期期初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特殊困难学生帮扶工作1、期初临时困难补助工作。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及假期家庭遭遇突发变故学生,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期初临时困难补助工作。具体通知详见《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期初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附件1)。2、2019年中通助学金结...
各学院:大学生军训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推进实践育人的重要举措。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将对2019级新生进行国防教育与军事训练,现将军训前期准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1〕8号)和《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全面提高学生军事训练质量的通知》(教体艺〔2013〕1号)规...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顾虑,针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实施缓交学杂费入学的照顾政策。针对报到前未在迎新网办理“绿色通道”手续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也可在报到当天现场办理“绿色通道”手续。1、时间:9月2日—3日 8:00——17:002、地点:茶山校区同德楼广场3、服务内容:绿色通道现场办理、资助政策咨询、生源地贷款回执处理、勤工助学政策宣传、爱心礼包发放等。4、流程: ...
各学院:为贯彻落实大学生资助政策,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合理地配置资助资源,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含2019级新生)。 二、认定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各学院可根据实际安排工作进度)。三、认定比例及标准(一)认定比例:一般情况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不超过20%,其中,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