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温州医学院中通奖助学金的方案
一、设奖额度与期限
为回报社会,奉献爱心,同时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促进自身全面发展,增强自强、自立、创新意识,早日成为祖国建设的有用人才,中国·中通置业集团决定分期投入约150万元人民币在温州医学院设立第二期“中通奖助学金”,每年提供10 –12 万元人民币作为学校学生奖助学金,第二期资助时间暂定为10年。
二、奖项设置与评审条件
第二期“中通奖助学金”设优秀考研奖、特困生助学奖学金两个奖项。
1、考研优秀奖:考研成绩优秀,考入“211工程”学校和中国科学院下属研究所等全国知名高校(研究所)的学生,每人奖励1000元。
2、特困生助学奖学金 (包括新生共20-30名,每人资助2500元)
基本申请条件:
⑴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⑵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⑶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⑷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老生成绩良好以上,若出现两门课程不及格,即取消当年助学奖学金;
⑸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
3、特殊情况需要资助和奖励的学生,经双方协商决定。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学校将根据公正、公平、公开、择优、有效的原则,按照有关条件进行评审。奖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分别于7月份、9月份进行颁奖。
学生本人可对照有关条件,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温州医学院中通奖学金申请表》或《温州医学院中通助学金申请表》。经各学院签署意见,报学生处审核、筛选,确定初步名单,报中通置业集团审核同意,公示5天,公布获奖名单,举行颁奖仪式,发给证书和奖金。
四、资金管理和使用
学校建立严格的奖助学金使用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并定期向捐助公司通报使用情况。
五、附则:
1.凡已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如发现弄虚作假,学校将取消其奖助学金资格、
追回荣誉证书和已发奖助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2.本章程由出资单位和温州医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中国·中通置业集团
温州医学院学生处
200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