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入口     联系我们    
动态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奖励资助 >> 动态信息 >> 正文
  • 关于2011年和2012年毕业生投保有关事项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 时间:2012年02月07日 00:00
  • 各学院:

    2011年和2012年毕业的学生中有部分学生将陆续下点见、实习,为方便广大学生办理医疗保险,应学校要求,温州市社保局委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温州分公司来我校统一集中办理。投保工作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做好通知和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办理时间、地点:

    1、茶山校区

    时间:2010年6月9日—6月12日;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2、学院路校区

    时间:2010年6月12日; 地点:育英学术馆一楼大厅

    三、对象:2011年和2012年毕业的学生;

    四、参保方式: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

    五、保险费标准:个人承担50元(保险费全额为130元/人,其中财政补贴80元/人)。

    六、办理流程:

    1、各学院从奥兰网上下载《温州医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明细清单》(见附件1),以班级为单位,由学生填好。

    2、以班级为单位收取保费,每班指定一个负责人收集本班的保费并填写本班的《温州医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明细清单》。

    3、各班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具体安排见附件2)将保费、《温州医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明细清单》、低保学生的有效证明交给保险公司。新参保的学生需和班级负责人一起当场填写《温州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申请表》(此表由保险公司现场发,此表必填,否则无法成功投保),新参保学生还需带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注意事项:

    1、2009年已参保学生,在清单上注明续保;2010年新参保的学生,在清单上注明新保;

    2、符合低保标准的学生,可免费参保。免费参保标准: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困难家庭救助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家庭中的学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需提供2010年9月时有效的家庭低保证明复印件和关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并在备注栏上注明低保;

    3、学校鼓励2009年数据库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全部投保,保费先由个人支付,待投保成功后由学院酌情给予补贴。

    4、集中办理时间后参保的见实习学生,请学生本人到社保局办理。

    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附件1《温州医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明细清单》

    附件2 各学院投保时间安排

相关链接:
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
邮编:325035
邮编箱:xsc@wmu.edu.cn
Copyright © 温州医科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技术支持:麦拓信息技术

温医大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