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与经办银行协商,2010-2011学年新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正式启动。为使助学贷款顺利有效的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贷款政策:
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借款学生自付。具体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详见温州医学院新生助学贷款须知(附件1)。
(二)助学贷款申请对象及比例:
本次我校可贷款人数比例不超过在校生总人数的8%左右,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新生。
(三)助学贷款申请时间安排:
1、10月26日开始办理新生助学贷款申请,由各学院初审贷款学生资料,并于11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贷款资料统一交学生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交温州工商银行城南支行,计划将在11月底或12月初组织学生现场签定合同。
(四)申请材料的要求及整理顺序:
1、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信息表、学生品行说明书各两份。
2、新生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印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加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印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家长还款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必须由父母签字及指印。已婚人士为配偶还款承诺书。
4、借款人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两份(若第二代身份证则须复印正反两面)。
5、老师见证人(最好是辅导员)的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各两份。
6、学生见证人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两份(若第二代身份证则须复印正反两面)。
7、所有申请材料都必须用A4纸,其中个人的两种证件可合用A4纸一张,若所持身份证为第二代身份证,则须复印正反面。
8、每位学生的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一份,然后用回行针固定,检查无误后于规定时间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606室)。
(六)电子表汇总表按照温州医学院学生助学贷款登记表(附件3)的要求输入电脑,检查无误后请于11月 10 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资助中心zzzx@wzmc.edu.cn。
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