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按照《浙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浙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温州医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温州医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我校201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作如下具体安排:
一、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要求。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各学院要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评审工作。
3.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过程,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评选过程中的宣传教育功能。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依据《温州医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温州医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见附件2、附件3)进行评选。
2.具体工作安排时间如下
1)10月13日,学校下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学院分配名额,正式启动评选工作。
2)10月13日-10月21日,各学院组织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院集体研究确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3)10月22日前发送《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7)电子稿发至资助中心邮箱(zzzx@wzmc.edu.cn),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再次审核并统一打印送至各学院,通知申请人签字,填写“推荐意见”栏、“院(系)意见”栏。
4)10月25日-10月29日,学校评审,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5)10月30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四、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报。
2.认真填写申请表,学生本人要求填写到“申请理由”栏为止,申请人签名须手签。“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院(系)意见”栏统一盖“同意推荐”章,再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盖学院公章。
3.各学院在组织学生申请时,请严格按照“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8,特别留意蓝色注明内容)并参考模板(附件9、10)填写相关材料。
4、本学期初转专业和转校(从仁济学院转入公办学院的)同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原学院评比,但不能参加2011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上学年转专业或转学校学生不再参加今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选评比。
5、10月27日前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至学生资助中心,包括: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年版)》纸质稿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
(3)《xx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总结》电子稿
注: 2010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将在10月中下旬左右下达,届时详见通知。
附件8: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附件9: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
附件10: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模板)
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
201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