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入口     联系我们    
动态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奖励资助 >> 动态信息 >> 正文
  • 关于开展201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 时间:2012年02月07日 00:00
  • 各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按照《浙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浙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温州医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温州医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我校201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作如下具体安排:

    一、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要求。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各学院要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评审工作。

    3.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过程,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评选过程中的宣传教育功能。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依据《温州医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温州医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见附件2、附件3)进行评选。

    2.具体工作安排时间如下

    1)10月13日,学校下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学院分配名额,正式启动评选工作。

    2)10月13日-10月21日,各学院组织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院集体研究确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3)10月22日前发送《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7)电子稿发至资助中心邮箱(zzzx@wzmc.edu.cn),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再次审核并统一打印送至各学院,通知申请人签字,填写“推荐意见”栏、“院(系)意见”栏。

    4)10月25日-10月29日,学校评审,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5)10月30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四、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报。

    2.认真填写申请表,学生本人要求填写到“申请理由”栏为止,申请人签名须手签。“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院(系)意见”栏统一盖“同意推荐”章,再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盖学院公章。

    3.各学院在组织学生申请时,请严格按照“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8,特别留意蓝色注明内容)并参考模板(附件9、10)填写相关材料。

    4、本学期初转专业和转校(从仁济学院转入公办学院的)同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原学院评比,但不能参加2011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上学年转专业或转学校学生不再参加今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选评比。

    5、10月27日前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至学生资助中心,包括: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年版)》纸质稿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

    (3)《xx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总结》电子稿

    注: 2010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将在10月中下旬左右下达,届时详见通知。

    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

    2010-10-13

相关链接:
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
邮编:325035
邮编箱:xsc@wmu.edu.cn
Copyright © 温州医科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技术支持:麦拓信息技术

温医大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