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资助中心浙学助【2009】13号文件精神,组织浙江省2009年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具体内容见附件1,结合我校实际,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符合合《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见附件2
2、在科学研究、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创业创新和自强不息等方面有特别突出的事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
3、校期间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专业或年级前20%(含20%)。
二、推荐程序:
1、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对照推荐条件自行推选一名候选人。候选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其中事迹材料不得少于1000字。申请材料电子稿于10月14日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zzzx@wzmc.net,纸质材料送行政楼604,逾期作自动弃权。
2、学校根据学院上报材料确定一名省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并推荐到省里参加联评。
附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