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残基金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推荐2008年度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
金”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详见《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
二、2008年度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申报材料,请在2009年11月
10日之前上交学生资助中心(行政楼604)。材料包括:
1)“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3)“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4)所申请、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08年度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
(均为复印件)。
附件:
温州医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9-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