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8年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名额的通知》,现按比例将名额分配到各个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各奖项评比具体事项见附件《温州医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温州医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温州医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请各学院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比评定工作。学院进行国家助学金评比时,要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基础,把特殊困难学生和困难学生中一部分纳入一等助学金,把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中比较困难的学生纳入到二等助学金。 国家奖助学金各项材料(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要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要填写申请表)要在10月24日之前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604)电子备案表发zzzx@wzmc.net。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8-10-10 附件: 2、各类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