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办:
经与经办银行协商,2016-2017学年新生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政策
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借款学生自付。
二、申请对象及比例
1、申请对象:2016级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今年3月份因故未办理贷款的个别老生。
2、申请比例及条件:原则上申贷人数比例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总数的8%。2016-2017学年已在户籍所在地成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不再申请办理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贷款金额及年限
1、贷款金额: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13年,同时满足整个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详见下表。
贷款期限查询表
3、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转专业、降级等学籍异动情况,请及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及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与经办银行联系(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城南支行信贷科、电话0577-88857886、0577-88857600),办理相关信息更改手续。如未及时办理将会造成首次还款日时间点提前至毕业前及产生逾期还款记录等不良后果,个人征信记录也将受到影响,请务必重视。
四、贷款申请所需材料及整理顺序
贷款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下载,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所有申请材料都必须用A4纸,其中个人的两种证件合用A4纸一张,若所持身份证为第二代身份证,则须复印正反面。申请材料按上表顺序整理成一份,然后用回行针固定。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学生贷款申请纸质材料交至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同心楼207室),并发送《温州医科大学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附件3)电子稿至xsczzzx@163.com,计划将在10月底组织学生现场签定合同,面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大学生品行说明书》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家长还款承诺书》
附件2:各类表格填写模板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
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