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办:
为了更好规范管理校内无息借款办理工作,2017年校内无息借款、还款办理同时启动,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借款还款办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校内无息借款办理
1、校内无息借款对象与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家庭临时困难学生;
(3)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2、借款金额:每人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
3、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温州医科大学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审批表》(附件1)。
(2)学院审核上报。学院结合学生欠费情况及贫困程度进行资格、借款金额审核(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审批签字)。3月15日前报送《温州医科大学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审批表》、《温州医科大学学生校内无息借款汇总统计表》(附件2)纸质稿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电子稿发至xsczzzx@163.com。
(3)汇总发放。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学院报送名单,统一造册报计财处。计财处根据各学院借款金额从学院助学金账户划转款项至借款学生银行卡。
二、校内无息借款还款办理
2017年我校共有2位同学进入还款期(含2017届毕业生,详见附件3),具体办理流程说明如下:
1、各学院通知借款学生还款有关事项。
2、借款学生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校内无息借款还款通知单》(附
件4)并到计财处(同心楼113室)办理还款手续。
3、借款学生凭计财处出具的还款收据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心楼207室)登记备案。
4、学校鼓励借款学生在毕业前一次性还清所有借款。对于个别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毕业前一次性偿还者,学院可酌情给予一定的减免(附件5),具体减免金额由学院提出意见,减免金额超过50%的须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心楼207室)备案后办理。
各学院要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深入调查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及欠费情况,按照《温州医学院学生校内无息借款管理办法》(附件6)相关规定做好校内无息借款、还款办理工作。
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