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办:
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精神,现将推荐2016年度(2016—2017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6年度(2016—2017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申报条件详见《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见附件),请各学院根据评选管理办法,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初审,于9月28日(星期四)前,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交至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同心楼207),电子版发至xsczzzx@163.com。联系电话:0577-86689730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表1);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一式两份(附表2);
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表3);
4、申请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16年度(2016—2017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均为复印件,如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可由学院开具获奖证明)
附件: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