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办:
新学期伊始,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安心学业,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关怀,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期初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目前有生活困难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2、如家庭经济困难或一般困难学生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
(1)假期中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意外伤害或重大疾病;
(2)其他特殊困难情况造成临时生活困难。
二、补助标准:
一档:500元/人;二档:300元/人。
三、申请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温州医科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学院严格把关、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汇总至《温州医科大学临时困难学生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3月15日前将申请表及汇总表送至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同心楼207室,电话86689730),电子版发至xsczzzx@163.com。
3、学校审定。学校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名单及资助档次,并通过计财处将补助金转入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临时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
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