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健全学生资助制度”的总要求,进一步彰显教育改革发展和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全面推进我省学生资助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根据浙江省资助中心《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学生资助“两美”风采推荐宣传活动的工作》浙学助(2018)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关于“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和“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风采征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
1.个人或者团体均可;
2.在结对帮扶、捐资助学等公益活动中,贡献突出、成绩卓著,得到群众高度评价,社会广泛认同;
3.真情奉献爱心,坚持服务经济困难学生,帮助解决和改善其生活、学习等实际困难,促进其成长成才。
(二)“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
1.主要讲述团体或个人关爱经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捐资助困,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成才的感人事迹;
2.内容要求真实可靠,亲切可读;
3.语言要求平实简练,主题突出,行文详略得当,结构匀称。
二、推荐名额及报送要求
(一)“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
1.各学院推荐1人。
2.报送材料:200字以内的个人(团体)简介及2000字以内的个人(团体)事迹,行文人称不限。
(二)“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
1.各学院推荐1个。
2.报送材料:2000字以内的助学事迹,行文人称不限,人物、时间、地点等基本要素须具体明确。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挖掘典型,积极遴选推荐。于3月30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学院盖章1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学生资助与管理办公室(同心楼207办公室)。xsczzzx@163.com ,联系人:姚伶,联系电话:86689730。
三、推荐申报流程
第一阶段:学校推荐
学校最终评选推荐2名“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 和2个“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 参与全省推荐活动。
第二阶段:省级初选
由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初步遴选,初选出30名“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和30个“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入围现场展示环节。
第三阶段:现场展示
现场展示分为PPT陈述和答辩两个环节,时间10分钟,由专家现场评审推选出20名“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和20个“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
第四阶段:成果宣传
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联合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和浙江教育科技频道,并通过浙江教育报、浙江学生资助网和“教育之江”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报道,后续将组织巡回报告会、制作事迹材料汇编等形式呈现我省学生资助“两美”风采。
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