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进学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建干净整洁安全的寝室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及《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要求的通知》(浙教工委〔2016〕3号)、《中共温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深化学校文明寝室建设的实施意见》(温医大党委〔2016〕6号)等文件精神,特修订《温州医科大学寝室环境卫生检查实施细则》、《温州医科大学寝室环境卫生打分标准》,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温州医科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温州医科大学寝室环境卫生检查实施细则
按照《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要求的通知》文件及温州医科大学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等要求,在校文明寝室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牵头,各二级学院为主体,后勤发展处、保卫处配合,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协助,充分发挥社区学生自治组织作用,整合多方力量,共推寝室环境安全卫生工作。
一、检查对象
适用于温州医科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留学生。
二、检查方式
采用学校和学院检查、普查和抽查、干部教师和学生自治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寝室环境卫生打分标准》开展多维度、多层次的环境卫生检查、督导工作。
(一)学校层面督查
1.校领导督查
校领导与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后勤发展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学院分管领导组成的文明寝室督查组,随机抽查部分学生寝室。
2.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督查
对普查中出现的不合格寝室进行重点督查。
3.学生自治组织检查
社区学生自治组织每双周周末开展一次寝室环境卫生普查。
4.宿管员队伍检查
楼幢宿管员每两周开展一次寝室环境卫生普查。
(二)学院层面检查
学院每两周完成一次寝室环境卫生普查,并督促不合格寝室及时整改。
三、检查结果反馈
(一)检查结果通报
将每次检查结果通报至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各学院学工办主任,提醒学院加强对不合格寝室的督促整改。
(二)优秀率、不合格率排名
根据宿管员队伍和学生自治组织的检查结果,计算各学院的优秀率与不合格率(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分类排名),并公布排名。
(三)不合格寝室曝光台
对每次检查中不合格寝室实施曝光,在温州医科大学学生社区公众号上发布相关信息,督促整改。
(四)疑议反馈
如对检查结果有疑议,可在检查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以学院为单位反馈至邮箱ziguanhuilouweibu@163.com(本专科)、chaqinyanjiusheng@163.com (研究生),反馈表详见附件。社区文明建设科将于反馈后的5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并回复。
(五)奖惩机制
寝室环境卫生检查的结果纳入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与学生的入党推优、先进班集体评选相挂钩,并作为各类寝室评优活动的参考依据。
温州医科大学寝室环境卫生打分标准
一、定性打分标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列为不合格寝室)
1.寝室明显未打扫或地面脏乱情况严重,导致相关项目零得分的;
2.有1床被子未叠;
3.使用违章电器(含吹风机插头未拔);私拉乱接电线存在安全隐患的;
4.寝室饲养宠物;
5.走廊堆放杂物严重影响消防通道畅通;
6.卫生间便槽有明显污渍;
7.有一项零得分且对寝室整体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定量打分标准
序号 |
标准 |
分值 |
备注 |
1 |
室内打扫清洁,地面无垃圾无杂物 (地面有个别死角处有积灰的扣5分;打扫不彻底或有明显垃圾的扣10分;地面杂物堆放严重的扣15分) |
15 |
定量加定性 |
2 |
桌面、台面物品放置简洁、整齐 (书本、电脑等摆放凌乱的扣5分; 桌面堆放有衣服、鞋子等物品的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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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衣物、鞋子及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学习生活用品摆放不整齐的扣5分; 衣物随意堆放、鞋子摆放凌乱的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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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床铺整洁、所有被子叠方正、所有床帷(遮光布等)须打开 (被子已叠,但欠佳的1床扣5分;1个床帏未打开的扣5分,最高扣15分) |
15 |
定量加定性 |
5 |
窗门墙角无积灰、蛛网 (死角处有积灰的扣5分;窗门有积灰未打扫或有蜘蛛网的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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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室内、卫生间内有明显异味的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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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卫生间内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物品摆放凌乱或死角处有积灰的扣5分;地面未打扫或便槽有污渍的扣10分,便槽污渍明显的不合格) |
10 |
定量加定性 |
8 |
阳台整洁、无积灰、无垃圾,走廊无摆放杂物 (死角处有积灰的扣5分;阳台未打扫、有垃圾或走廊摆放杂物扣10分) |
10 |
定量加定性(走廊部分) |
9 |
寝室信息牌填写完整准确、粘贴端正整齐、做好自查记录、有值日安排、信息牌上无杂物 (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扣5分;无值日安排的扣5分;信息牌有杂物的扣5分) |
10 |
备注:
1.总得分低于60分的或定性打分内容有不合格的为不合格寝室;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寝室。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及无安全认证的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易发热、容易引起安全事故的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电熨斗、电饭锅、电火锅、电水壶、微波炉、取暖器、电吹风(不使用时插头未拔)、电热杯、电磁炉、电砂锅、电冰箱、烘干机、电烤箱、榨汁机、煮蛋机、煎药罐、电卷棒、暖手宝、电热毯、洗衣机、脱水机等其他未经审批的相关电器。
3.混合寝室根据每个寝室各学院的人数比例计算分数。
附件:寝室卫生检查结果问题反馈表
第 周寝室卫生检查结果问题反馈
序号 |
学院 |
楼栋 |
寝室号 |
检查时间 |
检查类别(宿管员/学生)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反馈问题 |
核实结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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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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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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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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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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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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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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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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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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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备注: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集,于检查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至ziguanhuilouweibu@163.com(本专科)、chaqinyanjiusheng@163.com(研究生)。我们将于反馈后的5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并回复。
温州医科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印发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