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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关于深入开展学校文明寝室建设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 时间:2015年03月11日 11:18
  • 各高等学校,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学校育人工作,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环境,现就开展学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生活、学习的主要场所。以自主活动为主要特征、以寝室为主要活动场所的公寓生活,是学生学习生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个性心理品质的发展都有重要影响。寝室环境状况和教育管理工作水平,直接体现着学生的精神面貌和个人素质,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直接反映了学校人才培养和校园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近年来,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学校德育工作一系列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推进德育工作进公寓,大力开展公寓文化建设,着力创新生活区学生工作机制,学生寝室的教育引导和管理服务工作有了一定改进和提高。但也应该看到,在一些学校的学生公寓,仍存在着不少寝室环境脏、乱、差,公寓服务设施陈旧、学生活动场地不足等问题,这已经成为一些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各地各校干部师生一定要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办学水平和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文明寝室建设的重要意义,大力推进德育工作和学生党团组织进公寓,不断加强寝室教育引导和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起“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工作机制,为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准确把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以加强寝室卫生管理为切入点,以营造寝室文化氛围为基础,以提升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完善寝室管理服务体系为保障,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为目标,着力建设“寝室卫生环境整洁、寝室文化氛围浓郁、寝室服务体系健全、寝室管理职责明晰”的新型学生公寓,培养学生良好的品格、操守、信仰,全面提高全省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三、开展文明寝室建设应做的主要工作

    1.着力建设整洁有序的寝室卫生环境。各地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多途径、多形式、多管齐下抓好寝室卫生管理,切实改善寝室卫生状况,努力建设整洁有序的寝室卫生环境。加强寝室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制度》、《学生寝室卫生标准》等卫生管理制度,使寝室卫生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完善寝室卫生工作检查评比机制,进一步健全以学工、后勤部门负责,以学生自治组织为主体的卫生检查网络体系,以“卫生寝室”、“清洁寝室”、“星级寝室”等评选活动为载体,对寝室卫生实行多渠道、多层次的检查评比,对“脏乱差”寝室进行跟踪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寝室住宿条件,高校应在公寓设立一些方便学生存储的物品集中摆放场所,为学生提供便利。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让学生明白“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勿以事小而不为”的道理,将学生寝室卫生和行为表现纳入学生评价体系,促使学生将维护整洁文明寝室环境内化为自觉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逐步形成一种习惯,凝炼成一种素质,进而促进自身修养的提高。

    2.着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寝室文化氛围。寝室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校园文化活动从教学区延伸至生活区,营造浓郁的生活文化氛围,将学生公寓建设成为融“思想教育、行为指导、生活服务、文化熏陶”于一体的第二课堂。在文化规范上,要注重公寓文化建设的科学化、人文化与多元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公寓文化建设纳入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体系。在文化形态上,要根据公寓自身的特点,设计和组织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思想政治、学术科技、文娱体育等文化活动,营造文明、清新、幽雅的公寓环境,增强学生的凝聚力和对公寓的认同感、归属感。在文化导向上,要通过创建特色寝室、举办寝室文化节、寝室文化品牌评选等多种途径,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校园特色、生活气息、学生特点的公寓文化成果,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

    3.着力健全功能完备的寝室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公寓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力度,完善生活区硬件及软件的功能设施配套。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有条件的高校要在校园网上建设集教育引导与管理服务为一体的大学生网上平台。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在保证公寓必要生活设施的同时,倡导服务的公益性、教育性原则,为公寓开展心理辅导、就业指导和文化活动创造条件。各高校要进一步深化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在公寓建立起心理咨询、就业指导、学生事务办理等专门工作机构,逐步把学生工作重心从教学区转移至生活区。充分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自治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功能,充分发挥优秀学生骨干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寝室长、楼层长等公寓学生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学生参与公寓日常经营管理制度,凡与学生切身利益相关事务的决策要以适当方式听取学生意见,探索有序开展维护学生权益活动的有效方式。

    4.着力完善职责明晰的寝室管理机制。健全公寓学生工作体系,建立起由学工部门牵头,后勤、保卫等部门协助,各二级学院为主实施,校办、组织部、宣传部、团委等相关单位参与的公寓学生教育引导和管理服务机制。学校党委、行政部门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明确各单位之间的职责,妥善处理好管理、服务、经营之间的关系,建立起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坚持辅导员进驻公寓,鼓励各高校积极探索辅导员以不同方式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和生活教育的形式与载体。要大力建立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制度,做到每一个寝室都有一名干部教师联系,定期深入寝室开展谈话谈心工作,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加强宿管员、保洁员等队伍建设,在做好服务管理的同时,增进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和理解,对其不文明的行为予以规劝,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加大公寓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力度,通过完善学生记实考评制度、建立学生个人诚信档案等方式,将学生在公寓中的表现纳入学生考评体系。

    四、切实加强对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领导

    1.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把开展文明寝室建设作为学校育人和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对文明寝室建设的投入。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紧密结合学生实际,改进方式方法,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典型宣传。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宣传,动员广大干部师生积极参与,形成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积极宣传一些学校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宣传专业教师、辅导员、宿管员等寝室管理典型,积极宣传学生寝室和学生典型,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坚持高尚品行、提升道德修养,着力营造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3.强化监督检查。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学生寝室建设,省教育厅专门制定了《浙江省高校文明寝室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实行寄宿制的高中(中职)、初中、小学文明寝室建设标准,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制定。各地各高校要建立文明寝室建设自查互查制度。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将于今年9月、10月组织检查组到各地各高校开展工作检查和评比活动。今后,每学期全省都组织抽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文明寝室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全省教育科学和谐考核内容;各高校组织开展文明寝室建设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开展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并将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我委宣教处。

    附件:浙江省高校文明寝室建设标准(试行)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 浙江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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