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区是学生大量集中的场所,全体学生必须提高警惕,共同做好学生社区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火灾,盗窃事故的发生。
一、学生在寝室内应将贵重物品和现金妥善保管,离校期间应随身携带。带笔记本电脑进出楼栋时应做好相应登记。
二、寝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和酒精炉、火柴、打火机等明火用具,严禁私自架设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宿舍楼内。
三、寝室内不得转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
四、严禁小商小贩和推销、传销人员进入学生寝室。一经发现,寝室成员可及时向宿舍管理员反映。
五、学生社区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挪作他用,对故意损毁者,将按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
六、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回宿舍就寝,迟归者要向管理人员说明晚归的原因,并作好登记,严禁踢门翻窗。
七、学生寝室严禁留宿校外人员。
八、进入异性学生寝室,必须到楼栋值班室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严禁异性学生留宿。
九、宿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实行传染病申报制度。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各类传染病患者,应主动报告宿管员或校区宿管中心;住宿学生如发现寝室内有传染性疾病疑患者,应及时报告;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应服从校医务室的医疗指导意见,积极配合有关住宿的调整变更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