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公寓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订立本公约:
1、 入住程序:新生入住直接到辅导员处领取钥匙对号入住;插班生入住:首先到社区办辅导员处报到,凭社区办辅导员签字到后勤公司领取钥匙入住。
2、 变更宿舍管理:学生入住后,不得无故调换寝室及床号,如确需调换,先报辅导员处,由辅导员同后勤公司协商,理由不充分不予调换,理由充分者凭辅导员签字到后勤公司领取变更联系单办理变更手续。擅自调换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
3、 生活设施赔偿管理:学生入住后发现生活设施存在质量问题,应在一个星期之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宿管员处,由后勤公司组织人员维修,逾期未报视为完整无损。对损坏的生活设施照价赔偿(具体清单附后),若查不到直接责任者,寝室内由寝室成员共同承担,公共部分由整幢楼入住学生共同承担。对恶意损坏生活设施者,除加倍赔偿损失并根据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分。对耗材及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维修收取材料费。
4、 日常维修管理:日常维修先到宿管员处填写报修单,由宿管员通知维修班,一般维修一个工作日之内解决(处于保修期给排水修理除外)。若一个工作日没有完成则可直接投诉到后勤公司,后勤公司核实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5、 水电费管理:根据省教育厅浙教计[2002]152号文件精神,本、专科生入住,每人每月免费消耗3吨水和3度电,研究生入住每人每月免费消耗3吨水和6度电的费用。在此额度内不再向学生另行收取,超出部分按居民用水用电收费标准,每月按实收取(假期留校生不按此条)。对逾期不缴者,除收取滞纳金外,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
6、 门卫值班管理:学生公寓实行统一作息制度,迟归早出实行登。来访客人须在值班室登记,交押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宿舍。会客结束离开时取回所押证件。上课时间及晚上9:00以后不准会客。男性(经社区办或入住辅导员准许的工作人员除外)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楼。假期非本宿舍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寝室。
7、 卫生管理:学生公寓内实行垃圾袋装化,做到垃圾不落地,提倡垃圾定时定点收集。严禁在走廊上泼水、倒垃圾,严禁用水冲洗寝室、走廊、楼梯,严禁在寝室内养各种动物。
8、 离开寝室管理:学生因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离开宿舍前应办理离开手续。离开前通知宿管员去核对室内财产,交清水电费,交出钥匙,宿管员开具证明单等,凭证明单到后勤公司办理离开公寓手续。违者通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