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顺利完成2007-2008学年我校学生思想品德考评、学生手册规定的各类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本年度的评奖评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年奖学金评定的事项
1、学年奖学金的成绩计算按2000年12月教务处印发《关于新的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第一条中的学生学习平均成绩计算公式计算(见附件1)。
2、学生体育成绩计算请参照体育部《关于体育成绩在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作用的意见》(见附件2)和《体育分数有关事项》(见附件3)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要求按2007年印发的《学生手册》规定执行。
二、关于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评的事项
1、校级学生优秀党员按校级单项奖标准加分。
2、因个人演讲、唱歌、跳舞等特长获奖的学生,可根据学生手册中的《温州医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评办法》第八条第九款规定给予加分。
3、集体荣誉除先进党支部、先进团支部、先进班级、文明寝室可按集体荣誉标准加分外,其他集体荣誉称号获得者可根据学生手册中的《温州医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评办法》第八条第九款规定给予加分。
4、先进班级按各学院(部)班级数的20%比例评选。
5、文明寝室按各学院(部)寝室数的10%比例评选。
6、学校有关部门(宣传、团委、教务、保卫等)提供的在配合部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学生名单可作为单项奖评选的参考人选。
7、其他要求请参照学生手册中的《温州医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评办法》执行。
三、关于三好学生评比的事项请按学生手册中《温州医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具体要求
1、评奖评优具体流程及材料递交说明:
(1)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完成——→将学生综合成绩统计排名汇总表(业务成绩、思想品德分、总成绩、名次等内容)及附件4中的7类表格(奖学金汇总表、三好生及单项奖汇总表、奖学金名单、个人单项奖名单、三好生名单、文明寝室名单、先进班级名单)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电子稿、书面稿)——→学生工作处审核后,将对奖学金获得者、校级荣誉的获得者给予发文表彰——→发放奖学金及先进班级奖金。
(2)除奖学金获得者按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外,先进班级给予班级200元奖励,其他单项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但不发奖金。
(3)学生填写学年鉴定表(按学号整理, 用于存档,务必要学生把这一学年的奖惩情况填写在“学院级以上奖惩情况”栏目)——→辅导员鉴定——→学院党总支意见——→送交学生处档案室(行政楼610办公室)。
(4)上报学生处的材料清单:①学生综合成绩统计排名汇总表;②附件4中的7份汇总表(电子稿发至xsc@wzmc.net);③学年鉴定表。
2、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考评时间。实习生考评可在学生进点前完成。
3、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严格奖评程序,认真细致地做好考评工作。
附件1:奖学金成绩计算方法
附件3:《体育分数有关事项》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