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树立优秀典型,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向上、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中共温州市委高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在温高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在温高校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在任各级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二)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秀,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0%以内。
(四)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校、系、班干部及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2007-2008学年或2008-2009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生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三、推荐名额分配表
推荐单位 | 推荐名额 |
1 |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1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 |
生命科学学院、检验医学院 | 1 |
环境与公共卫生学院 | 1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信息与工程学院 | 1 |
1 | |
护理学院 | 1 |
眼视光学院 | 1 |
口腔医学院 | 1 |
国际教育学院 | 1 |
体育科学学院 | 1 |
仁济学院 | 2 |
校团委 | 2 |
合计 | 18 |
四、评选程序
(一)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填写《首批在温高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 请各推荐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党委学工部教育管理科,并发送电子稿至学生处邮箱xsc@wzmc.net。
温州医学院党委学工部
200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