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暑假期间本专科学生留校住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除因教学计划安排的见实习和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外,其他特殊情况需留校者,应填写《温州医学院学生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一式3份),附有关部门或导师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院审批后方准留校住宿。因特殊情况审批的留校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减去学院路校区见实习班级学生人数)的1%。
2、各学院对留校住宿学生要严格把关,从严掌握,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教育督促学生经常向家长汇报情况。同时确定1名思政干部和1名留校住宿的学生作为联系人,做好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沟通联络、管理工作。
3、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住宿由相关部门和学院出具证明,由后勤物业管理部门安排。
4、为方便管理与提供服务,后勤物业管理部门将根据留校学生人数的具体情况统一集中安排住宿。
5、请各学院做好暑假留校住宿学生有关情况汇总,填写《学生暑假留校住宿登记表》,并于7月4日下午前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学生处邮箱(xsc@wzmc.net)。《温州医学院学生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于7月4日下午前以书面形式先交至学生处601办公室。
《温州医学院学生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和《温州医学院学生暑假留校住宿登记表》可由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学生处网页下载(随通知发布)。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