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典型示范工程实施意见》(温医大党学〔201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选树培育学生先进典型,弘扬传播立德树人正能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我校2014年6月30日前在册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2.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所在学院同年级同专业的前35%,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本专科学生要求多次获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研究生在学业科研等方面表现优异。
4.学生数(含研究生)1000人以下的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1000人及以上的学院可推荐2名候选人,其中仁济学院可推荐3人(详见附件1)。2013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称号获得者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标准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服务人民,报效祖国。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出贡献。
4.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要求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积极上进,热爱中国文化和中国人民,努力学习汉语,汉语水平高,尊重我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积极参加中外文化交流活动,综合表现突出。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学院评选和推荐(3月中旬—4月上旬)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拟推荐名单应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2.请各学院于4月3日(周四)前将本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含先进事迹介绍(1500字左右)】(详见附件2)、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一张,JPG格式源文件,每张1M左右,与文本分开)和相关佐证材料发至奥蓝网上报材料栏目。纸质版申请表送到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办公室(同心楼601室)。
第二阶段:候选人公示(4月上旬)
在学生处网站和奥蓝网对学院上报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学校评选(4月中下旬)
1.网络投票
制作投票网页,本校学生及教师可参与投票。
2.现场评审
组织现场评选会。
根据网络投票(占40%)和现场评审(占60%)的结果,差额评选10名2014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
第四阶段:十佳大学生事迹展(5月、9月)
通过公众微信平台、橱窗展、宣讲会等多种形式介绍与宣传十佳大学生典型事迹,展示优秀学子风采,凝聚青春正能量。
附件:1.2014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可推荐名额分配表;
各学院要以开展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对全院学生进行一次深刻的榜样教育,充分发掘评选活动的思想教育内涵,切实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