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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15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 时间:2015年04月10日 00:00
  •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学生典型“双十百千计划”要求,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实践育人,着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模范、争当标兵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我校2015年6月30日前在册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2.本专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所在学院同年级同专业的前35%,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研究生在学业科研等方面表现优异。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本专科学生要求多次获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研究生在学业科研等方面表现优异。

    4.学生数(含研究生)1000人以下的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1000人及以上的学院可推荐2名候选人,其中仁济学院可推荐3人(详见附件1)。2014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称号获得者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标准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综合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服务人民,报效祖国。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出贡献。

    4.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要求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积极上进,热爱中国文化,汉语水平较高,尊重我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积极参加中外文化交流活动,综合表现突出。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学院评选(2015年4月9日—4月17日)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请各学院于4月17日(周五)前将本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含先进事迹介绍(1500字左右)】(详见附件2)、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一张,JPG格式源文件,每张1M左右,与文本分开)和相关佐证材料发至奥蓝网上报材料栏目。纸质版申请表送到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办公室(同心楼213室)。

    第二阶段:学校评选(2015年4月18日-4月28日)

    1.微信投票评选

    制作微信投票程序,本校学生及教师可参与投票。

    2.专家及书面评审

    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开展评审。

    根据微信投票(占40%)和专家及书面评审(占60%)的结果,差额评选10名2015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并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第三阶段:事迹宣讲及表彰(2015年5月)

    通过校报、橱窗展、广播、表彰会等多种形式介绍与宣传十佳大学生典型事迹,展现优秀学子风采,凝聚青春正能量。

    各学院要以开展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对全院学生进行一次深刻的榜样教育,充分发掘评选活动的思想教育内涵,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附件:1.2015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5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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