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表彰先进,激励学生创先争优、锐意进取,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现就做好2014-2015学年本专科学生评奖评优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内容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学生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之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温医大〔2013〕30号)或学院在此基础上制订的实施细则执行。
(二)学年奖学金评定:学年奖学金按照《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温医大〔2013〕30号)执行。其中2015年9月转专业学生其奖学金评定在原转出学院评比;2014年9月已转专业且因为课程设置不同而转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学制延长一年),将不再参与2014-2015学年奖学金评定。
(三)校级荣誉评定
1.评定项目:校级荣誉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重点建设班集体以及有关部门根据需要设置的校级荣誉称号。具体按照《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温医大办〔2013〕2号)执行。根据《关于表彰2014年度先进班团集体的决定》(团温医大联〔2015〕2号)要求,校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共评选出78个先进班团集体,故此次不再单独评选先进班集体。
2.评定名额
三好学生推荐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8%。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如下:学院推荐评选的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2%,校团委推荐评选36名(不占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评选名额),其中校团委推荐不少于25名,其他部门向团委推荐不超过11名。重点建设班集体按不超过5%评选(不足1个可按1个推荐,也可不推荐)。
二、上交材料和时间
(一)八类表格: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汇总表、奖学金汇总表、奖学金名单、三好学生汇总表、三好学生名单、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优秀学生干部名单、重点建设班集体名单八类表格以学院为单位10月15日(周四)前交至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办公室(同心楼213室),电子稿上传至奥蓝网“上报材料”栏。
(二)学年鉴定表用于存档,经辅导员、学院审核后,按照学号顺序整理好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15日前送交学生工作部(处)档案室(同心楼211室)。
(三)先进班团集体给予200元奖励,重点建设班集体给予1000元班级建设经费,将发放到学院学生工作专项经费。
(四)相关部门提供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相关材料,将不定期更新公布在学生处网站上,学院及学生可自行下载。
三、工作要求
(一)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奖学金及时准确发放,学生处主要负责审核各学院评奖评优的总体比例和总金额,使其控制在文件规定范围内;抽查部分上交资料,发现错误将整体予以返还学院并记载通报相关情况。学院层面要严格奖评程序,重点审核学生或班集体自评申报材料以及学生个人相关信息(含学号、姓名和班级),避免出现错字、别字与遗漏等问题,并严格控制学院评奖评优的总金额在规定范围之内。
(二)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注意时间进度。请争取于10月15日前将奖学金相关材料报至学生工作部(处),经审核无误后将于10月份给予发放经费。如确有困难,最迟请于11月15日前完成报送,经审核后将于11月份发放经费。
附件:1-4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