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温医大学〔2015〕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新生入学奖学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报考我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正式注册的2015级全日制本专科新生。申请条件及类别须符合试行办法相关要求。
二、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温州医科大学新生入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并附上高考成绩及全省排名等相关材料。
2.学院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和材料于11月27日(周五)上午11:00前送交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同心楼218室)。
3.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和学生处教育管理办公室将对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将初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相关学生可获得学校奖励的资格。
未尽事宜请咨询电话:86689885,86689766。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