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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15年“校级先进班(团)集体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 时间:2015年12月08日 00:00
  •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班集体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温医党学〔2011〕7号)和《本专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温医大办〔2013〕2号)精神,进一步培育学生先进班(团)集体典型,传播立德树人正能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校级先进班(团)集体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在2012-2013学年、2013-2014学年确定的校级重点建设班(团)集体中,建设成效显著并已形成一定特色的班级(2014-2015学年校级重点建设班(团)集体暂不参评)。

    2.对全校班(团)集体建设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其优秀事迹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为学校赢得荣誉并充分展示了当代学子精神风貌的班级也可参评。

    3.本专科学生数1000人以下的学院可推荐1个候选班级,1000人及以上的学院可推荐2个候选班级(仁济学院可推荐3个,国际教育学院不参评),各学院候选班级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二、评选标准

    (一)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基础文明建设、学风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条件如下:

    1.思想建设

    班级同学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建设

    班级组织健全,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班集体团结、友爱,班风正,凝聚力强,表现出良好的团队精神。党团组织作用发挥突出,班团干部相互协调配合、思想过硬、作风民主、办事公正、威信高,具有模范带头作用,形成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核心。

    3.基础文明建设

    班级同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自觉践行文明行为规范。不带早餐进教学区,不在教室或课堂进食;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尊重老师,课堂上专心听讲,不使用手机等数码产品上网聊天、看视频、玩游戏;班级同学保持有序的寝室环境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随意丢扔垃圾,不破坏公物,不踩踏草地,不乱贴乱挂乱画,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

    4.学风建设

    班级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氛围浓郁,整体上专业思想稳固。严格班级日常管理,班级内部有考勤制度、学习互助机制和促进学习的奖惩制度。班级同学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强、科研氛围浓厚,形成勤奋、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

    5.文化建设

    班级有班徽或班训或班级宣言,凝练班级精神,形成共同信念。班级同学踊跃参加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和健康向上、团结进取的班级风貌。

    (二)有下列情形者,原则上不得参评先进班(团)集体标兵:

    出现严重违法乱纪事件的班级,或有学生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班级。

    三、实施步骤

    (一)学院评选(2015年12月上中旬)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请各学院于12月16日(周三)前将本学院“校级先进班(团)集体标兵”候选班级推荐表(附件2)、班集体风采照2张(JPG格式源文件,1M以上,与文本分开)和有关佐证材料上传至奥蓝网上报材料栏,同时递交相关纸质材料到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办公室(同心楼213室),联系电话:86689766。

    (二)学校评选(2015年12月下旬)

    1.微信投票评选

    制作微信投票程序,本校学生及教师可参与投票。

    2.现场评选

    组织专家、学生代表(每学院2名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小组,开展现场评选。

    3.发文表彰

    根据微信投票(占30%)、专家评选(占50%)及学生代表评选(占20%)的结果,差额评选10个2015年“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并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将发文表彰。

    各学院要以开展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对全院学生进行一次深刻的榜样教育,充分发掘评选活动的思想教育内涵,切实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附件:1.2015年“校级先进班(团)集体标兵”候选班级推荐名额

    2.2015年“校级先进班(团)集体标兵”候选班级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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