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最美青春——浙江省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最美青春——浙江省第二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感动校园人物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最美青春——浙江省第二届感动校园人物”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2016年6月30日前在册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报送一名“最美青春——浙江省第一届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预备人选。
三、推荐标准
(一)总体要求
1.先进性。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可信、可学、可敬。
2.典型性。主题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能引起广大师生员工的情感共鸣。
3.时代性。充分反映时代特点,推动校园的进步和发展,能带给大家感人至深的心灵冲击。
(二)具体标准
本次评选着重发现和培育以下方面的大学生典型: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心系社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2.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个人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关爱同学,不计个人所得,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得到广泛赞誉。
3.热爱科学,追求真理,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善于创造,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学习或科技创新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4.积极拓展自身素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具有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热爱生活,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不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飞扬,表现感人。
6.在学习、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得到社会各界关注与认可。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切实做好推荐工作。各学院限报一名推荐人,并请于2月25日(周四)前将推荐人申报表(见附件中附件2)和相关佐证材料发至xsc@wmu.edu.cn,纸质版送至同心楼213室。
2、学校将根据学院报送材料采取联评形式最终确定一名“最美青春——浙江省第二届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预备人选,上报省厅。
各学院要以开展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对全院学生进行一次深刻的榜样教育,充分发掘评选活动的思想教育内涵,切实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