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温医大学[2013]3号)等有关办法,现就我校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国家助学金的推荐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2.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通过2019-2020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简朴。
三、名额和资助标准
省财政厅、教育厅2019年分配我校国家助学金名额为本科生一档692人,专科生一档28人;本科生二档1338人,专科生二档71人。根据部里相关文件精神,自今年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从生均3000元提高至3300元,资助标准省财政厅和教育厅正在研究中,下达后另行通知。仁济学院(独立学院)名额及评审推荐独立进行。各学院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评审、公示。各学院根据评选要求,结合名额分配、申请学生情况公开评审、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后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审核、上报。学校将审核通过的推荐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在校期间日常消费情况、目前受资助情况等方面的调查了解,确保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真正需要的学生手中。
2.报送材料:
(1)《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附件3)纸质稿与电子稿(纸质稿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汇总表名单与申请审批表次序要对应一致,以便于核查。)
(2)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内容包含国家助学金名额如何分配、评选程序、评选流程、学院审核及公示情况、评审结果等内容。
(3)国家助学金材料请于10月31日(周四)前上交。地点: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同心楼207),电子邮箱xsczzzx@163.com,电话86689730。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2019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新版)
附件3:2019-2020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