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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期初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 作者:  编辑:郑君翊  来源:   浏览:; 时间:2020年09月17日 16:03
  • 各学院学工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新学期期初学生资助工作,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期初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确保家庭经济困难顺利入学

    做好迎新“绿色通道”工作。配合学校做好“绿色通道”工作,对未按时报到学生逐个联系掌握动态,确保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受疫情汛情影响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学习。具体通知详见《关于2020年新生“绿色通道”手续办理的通知》。

    精准做好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

    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是精准资助的工作基础。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文件精神,对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文件进行修订,具体工作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开展特殊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1、期初临时困难补助工作。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及假期家庭遭遇突发变故学生,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期初临时困难补助工作。具体通知详见《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期初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附件2)。

    2、2020年社会助学金结对工作。针对2020级本专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开展中通助学金、诺和助学金、温州市造价协会助学金结对工作。具体通知详见《关于报送2020年社会助学金结对名单的通知》(附件3)。

    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

    1、新生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对于因各方面原因无法申请到生源地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将统一组织为其办理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做好应贷尽贷。具体通知详见《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新生(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附件4)。

    2、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路费补助工作。自2017年起,我校实施对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补助每年300元/人的路费补贴的资助政策。具体通知详见《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路费补助的通知》(附件5)。

    五、积极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

    在期初勤工助学岗位招聘过程中,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拓展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引导学生通过自己劳动获得报酬。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工比例达50%以上。本学期用工形式以线上用工为主,特殊需要线下用工安排错时值班。开展基本工作能力提升方面的岗前培训,帮助学生顺利适应岗位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

    抓好开学初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的关键节点,加大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让每位学生特别是新生及其家长全面知晓国家资助政策,解除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

    附件1: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期初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附件3:《关于报送2020年社会助学金结对名单的通知》

    附件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新生(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附件5:《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路费补助的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附件1-5.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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