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从事本专科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和兼职辅导员(不含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投入和责任心、履职状况和工作绩效,突出考核辅导员所分管学生的培养质量以及在安全稳定教育、学生学风建设、特殊群体学生教育帮扶、新生始业教育、毕业离校教育、大学生文明修身活动、文明寝室创建等学生基础工作方面的时间投入及实绩。
辅导员考核采用量化计分,包括学生评议、学院评议、学校评议三部分,其中学生评议占40%,学院评议占35%,学校评议占25%。
三、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学校成立由校分管领导和学工部、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由党委(党总支)牵头的辅导员考核组,参加考核辅导员人数不足5 人的学院(含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口腔医学院、精神医学学院、阿尔伯塔学院)成立由各学院分管领导组成的学院联合考核组,由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担任学院联合考核组组长单位,具体负责今年本组范围内辅导员考核的组织工作。辅导员考核具体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各学院负责。
学生评议由学院考核组负责组织,由考核组指定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联合考评学院的学生评议由学工部组织完成。
学院评议由学院考核组或学院联合考核组负责组织,学院考核组或学院联合考核组进行评议。
学校评议由党委学工部组织,职能部门有关人员评议。
四、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辅导员根据履行职责情况,提交写实性述职报告,突出工作投入和工作实绩,并填写《温州医科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表》(附件1),交学院审核。
2.学生评议:采用辅导员述职、学生打分的方式。辅导员所带学生超过5个班(约150人)的,随机选取5个班学生参与评议,不足5个班的,由全体学生参与评议(毕业生可由在温实习学生为代表参与评议,也可在毕业生返校后进行评议,由考核组酌情而定)。辅导员述职后回避,参评学生现场填写《温州医科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学生评议表》(附件2),由工作人员收回、统计结果(结果取平均分值),填写《温州医科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学生评议现场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上报学院辅导员考核组。联合考评学院的学生评议由学工部完成后反馈给联合考评小组组长单位。参评学生不足应参评学生数(考核组核定的参评范围内的学生数)85%的辅导员不能参加当年评优。
3.学院评议:学院考核组在听取辅导员述职报告,召开辅导员座谈会(或开展辅导员互评)、学生座谈会等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根据辅导员的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评议,填写《温州医科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学院评议表》(附件4)。辅导员人数不足5人的学院由学院联合考核组进行民主评议。
4.学校评议:党委学工部通过征求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回顾日常工作记录、召开座谈会、进行个别谈话等形式了解情况,召集有关人员对辅导员参与学习培训、完成工作任务及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反馈给学院考核组或学院联合考核组。
5.等级评定:学院考核组或学院联合考核组根据辅导员考核三部分评议的综合评分及其在所在学院(或学院联合考核组范围)的排名情况,确定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等级,并将考核评议结果记入《温州医科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5)。考核结果报党委学工部审核。
6.党委学工部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
五、考核结果与等级
辅导员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年度考核结果优秀者比例不超过辅导员总数的20%。其中,确定为考核优秀的辅导员,其学生评议成绩排名必须为考核组或全校辅导员的前50%(特殊情况由考核组作出书面说明)。原则上,2020年新入职辅导员不能确定为考核优秀。
六、考核时间
1.学生评议应在7月3日前完成(各考核组根据附件模板于6月30日前填报学生评议安排表至xsc@wmu.edu.cn,学院联合考核组由组长单位汇总后一并报送)。
2.辅导员考核等级评定应在7月5日前完成。
七、相关要求
1.辅导员考核结果是评选各级优秀辅导员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切实通过考核工作达到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促进工作发展的目的。
2.请各考核小组将《温州医科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表》与《温州医科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汇总表》等纸质版以及《温州医科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汇总表》电子版于7月5日前报送学工部。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表
2.温州医科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学生评议表
3.温州医科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学生评议现场情况登记表
4.温州医科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学院评议表
5.温州医科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汇总表
6.学生评议安排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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