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 [2020] 5号)与《关于组织开展2021届优秀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网络联合推荐活动的通知》(浙教发展 [2021] 5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援助工作,决定开展2021届优秀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网络联合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二)热爱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获得过校三等以上奖学金或其它相当奖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家庭经济困难,或因所学专业需求不足、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导致就业困难。
二、推荐比例
各学院推荐1人,就业指导服务办公室将在各学院报送的毕业生名单中筛选3名人员向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进行推荐。
三、活动安排
(一)学院推荐
1.各学院按照推荐名额,本着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把握标准,推荐真正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同时要充分尊重毕业生本人意愿,对不愿参加活动的不得强迫。
2.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主要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生源地、学历、求职意向、意向就业城市、技能证书、实践经历、获奖情况、学校推荐理由、家庭困难或就业困难情况、联系老师及联系电话等。每位毕业生材料的总字数不超过300字。
3.推荐的材料请于3月8日前打包发送至邮箱:283962049@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名称+就业推荐”,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 0577-86689763。
(二)学校推荐
就业指导服务办公室将在各学院报送的毕业生名单中筛选3名人员向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进行推荐。
(三)网络推荐
全省2021届优秀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材料由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和各普通高校联合进行为期半个月的网络推荐展示。届时,省中心将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开辟专栏,全省各高校在学校网站、就业网站等平台联合展示优秀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信息,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
附件:浙江省2021届优秀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网络联合推荐表
温州医科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
2021年3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