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要求的通知》(浙教工委〔2016〕3号)、《中共温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深化学校文明寝室建设的实施意见》(温医大党委〔2016〕6号)等文件精神,学校继续开展寝室环境卫生检查工作(附寝室环境卫生打分标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所有入住学生公寓(含校外住宿点)的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留学生。
二、检查方式
采用学校检查和学院检查相结合、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寝室环境卫生检查、督导工作。
(一)学校检查
1.宿管员检查
楼幢宿管员每两周开展一次寝室环境卫生普查工作。
2.学生组织检查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指导社区学生组织每双周开展一次寝室环境卫生普查。
3. 社区管理办公室管理人员督查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管理人员对普查中出现的不合格寝室重点督查。
4.校领导、校督查组督查
校领导与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后勤发展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学院分管领导组成的文明寝室督查组,随机抽查部分学生寝室。
(二)学院检查
学院每两周完成一次寝室环境卫生普查,并督促日常检查中出现的不合格寝室及时整改。
三、检查结果反馈
(一)寝室环境卫生曝光台
对每次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寝室实施曝光,在温州医科大学学生社区公众号上发布,督促整改。
(二)每周检查结果通报
每次检查结果通报至校文明寝室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
(三)每月优秀率、不合格率排名(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分类排名)
根据宿管员队伍和学生组织的检查结果,每月计算各学院的优秀率与不合格率,并公布排名。
(四)奖惩机制
寝室环境卫生检查的结果纳入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与学生的入党推优、先进班集体评选相挂钩,并作为各类寝室评优活动的参考依据。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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