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60号)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额数
实行限额立项,2022年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立项数为4项,自行遴选确定2022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二、立项基本要求
1.2022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由各高校自行组织申报、遴选、公示,并自行发文。
2.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3.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4.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2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5.项目研究成果要求:原则上应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单位,至少发表核心(或思政、教育学等系列重要相关)期刊论文1篇,或县局级领导批示采纳,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研究成果须首要标注“浙江省教育厅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立项号”。
三、申报方式
1.项目负责人打印《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浙江省教育厅2022年度项目立项承诺表》、《2022年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备案汇总表》一式两份,于2022年10月10日前交至学生处教育管理办公室(同心楼213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wmu.edu.cn。以上材料将作为项目评审立项和申请结题验收的依据。
2.学校组织评审,并公布拟立项名单。确定立项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版)》,并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ky.zjedu.gov.cn),系统录入最迟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
3.各高校立项项目应与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为准。
四、项目的监督管理与结题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由各高校学工部门会同科研管理部门确立,并由科研管理部门进行日常和结题管理。思政专项课题按照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学校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加强跟踪监督,强化过程管理,督促项目主持人按计划开展工作。
2.2019起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结题权限已下放给高校。学校于每年的5月和10月集中受理结题,结题时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与思政工作相关的刊物),或提交被采纳研究咨询报告1篇(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采纳证明),发表的论文必须注明立项课题号。每年12月20日前由党委学工部报请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后,通过浙江省高校网络思政中心网站 “浙里思政工作台”上报当年的结题清单,相关结题材料由学校留存备查。
3.省教育厅宣教统战处将加强监督管理,对结题项目进行复核抽检,抽检结果将与相关资源分配挂钩。2019年前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将对项目做统一清理。
联系人:周莲、卢怡羊 电话:0577-86689766。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基本要求及办法
2.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
3.2022年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备案汇总表
4.浙江省教育厅2022年度项目立项承诺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