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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评选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 作者:  编辑:曹温恬  来源:   浏览:; 时间:2022年12月14日 16:13
  •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77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报送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及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按一定比例进行确认,其中:毕业研究生毕业生按5%的比例确认;本科毕业生按4%的比例确认;专科高职毕业生按3%的比例确认。有不同学历层次毕业生的,应严格按照不同学历层次比例确认浙江省优秀毕业生的人数,不得通用;往年已经作为浙江省优秀毕业生确认基数的毕业,应予以剔除,不得重复计算。

    二、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初审公示。各学院根据《2023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附件4在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中,依据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择优评定,并进行初审公示。(仁济学院根据省里文件单独评选)

    (二)学校审核、公示。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对各学院推荐的省优秀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并于学校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上报浙江省教育厅进行最终审核、公示后颁发证书。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学院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收齐初审登记表填写要求请参附件3字数控制一张纸内,不可另附纸张),待省厅发放纸质登记表后再填写纸质版。

    (二)请各学院于2023228日(周《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电子稿、《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2电子稿及名册纸质稿一式两份A470g以上纸张印制,加盖公章)报送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办公室(同心楼213室),电子稿发送314861610@qq.com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763


    附件:

    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3.登记表填写模板

    4.2023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

    5.毕业生综合成绩列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十二十四


    附件: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docx

    附件3:登记表填写样本.doc

    附件4:2023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xlsx

    附件5:毕业生综合成绩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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