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25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44号)等有关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学生资助宣传教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走出校门、接触社会、了解国情,提升其社会责任感、感恩奉献意识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温州医科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资助育人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各学院按要求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聘,结合相关工作组织学生开展资助育人实践活动。
二、活动内容
各学院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学院和学生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
1.开展“筑梦家访·资助政策送到家”活动。利用寒暑假等假期,结合暑期学生家访和社会实践等相关工作,组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走访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介绍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增强学生及家长防诈骗意识。
2.开展“薪火传承·青春榜样进校园”活动。践行大中小思政教育一体化要求,利用寒暑假等假期,结合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回到中小学母校“现身说法”,介绍全国、全省及学校的资助政策,讲述奋发向上的成长故事,发挥其榜样引领作用,彰显资助育人成效,引导鼓励更多学生积极探索、追求梦想。
3.参与地方公益志愿服务工作。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市、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当地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资助宣传工作。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协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办理工作,担任日常资助政策宣讲员等;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等作品,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和育人成效,营造资助人人知晓、人人理解、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1.做好动员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组织遴选优秀受资助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动员他们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资助政策和育人成效宣讲,常发声、发好声,发挥其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
2.开展培训指导。各学院开展必要的资助政策、安全教育、演讲能力和新媒体宣传等培训,帮助学生提高政策宣讲能力和新媒体运营能力,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遵规守纪责任,充分展示资助宣传育人成效和新时代青年学生良好精神风貌。
3.建立常态机制。各学院要加强校地合作,把“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细。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聘任和培训工作,将活动与社会实践、资助育人工作结合起来,为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建立健全参与活动学生的安全保障机制。建立考核激励制度,做好活动总结和成效评价,以适当形式宣传表彰表现优秀学生。
四、典型推荐
请各学院对“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进行总结提炼,报送“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材料和活动总结表。学校将结合各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宣传并选聘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各学院可择优推荐1-2名本专科生申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学生个人事迹材料要求紧密结合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身份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可以图文并茂,字数1500字左右。学校将择优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3名本专科“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请各学院于8月10日前将纸质版《“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附件1)、《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汇总表》(附件2)、《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总结表》(附件3)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校资助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zzzx@wmu.edu.cn。
附件:1.“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
2.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汇总表
3.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总结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5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