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5届毕业生即将毕业,为了做好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毕业生母校满意度,特对2025届毕业生毕业离校,就业方案录入、确认以及毕业生档案派遣等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就业方案的录入
1.各学院请认真核对生源信息,如生源信息有误,请及时在系统中修改。如系统中的学生退学或延长学制,请各位老师及时联系就业办在系统中将该生源删除。
2.各学院根据就业证明材料,在就业系统中录入就业方案,确保就业率与系统中的就业方案保持一致。今年档案派遣分为两批,第一批为需优先派遣档案的毕业生,该批离校毕业生的就业方案请于5月30日(周五)前录入完毕,第二批为正常派遣档案的毕业生,第二批毕业生的就业方案于6月20日(周五)前录入完毕,并及时将材料交就业办审核,材料上交时要附上汇总表(见附件1)。
3.由于毕业生档案派遣使用EMS快递系统,除按照就业方案录入省就业市场系统外,对档案寄送提出新的要求:准确录入档案单位和档案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信息(详见就业系统培训PPT,联系人、联系电话是导入EMS系统的必要数据,缺一不可)。
具体要求: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
(2)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托管单位),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
(3)暂未就业的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转递类型为转回生源地);
(4)协议书、调档函等有具体档案地址(严格按照省市县三级录入)、联系人、联系电话均按协议书等录入;
(5)派遣信息可参考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详见二维码)。由于行政区域重新规划、政府搬迁等原因可能造成数据不准确,要求学生务必提前通过电话核对确认档案信息以及确认派遣是否需要提前网上办理接收函;
二、就业方案的确认
学院在省就业系统中录入就业方案并经就业办审核后,毕业生需到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 确认毕业去向信息、档案转递信息、户口迁移信息,登录方式一:关注绑定“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登录方式二:通过手机端搜索登记系统网址 dj.ncss.cn,点击“毕业生去向登记”,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登录后对就业、档案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确认完成后档案信息不可进行修改,档案将根据完成确认后的地址进行派遣。需优先派遣档案的毕业生于6月2日(周一)前完成确认,正常派遣档案的毕业生于6月20日(周五)前完成确认。
三、毕业生档案派遣及转递单印发
1. 《毕业生登记表》《学年鉴定表》、党员材料等需放入学生档案的材料,请各学院组织同学们及时、准确完成毕业生档案材料收集、审核、归档及档案转寄信息登记工作。请各学院务必严格遵照智慧学工系统4月16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届本专科毕业生档案派遣工作的通知》时间节点上交材料。在确保档案材料完整,派遣信息无误后,派遣工作预计将于七月份中下旬进行。
2.国家采用毕业生转递单,转递单分为三联,一联交高校毕业生本人留存,一联放入高校毕业生档案,一联由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填写,反馈高校。请注意:所有转递单由学院打印下发到学生手中。
3.学院上交二、三联毕业生转递单时需同步提交档案派遣信息及转递单移交材料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纸质版需经办人签字,学工办盖章后上交至就业办(同心楼213室),电子版发送至xscjy@wmu.edu.cn。请注意:汇总表一旦确认上交后,所有档案信息不可更改。
4. 档案派遣均通过EMS寄送(EMS单号追溯期仅为一年),毕业生可以通过就业信息网,温医大学生处以及温医大就业微信公众号查询快递单号及物流信息,并及时到档案接收保管机构查询、确认本人档案是否已经送达。若寄出后10个工作日档案接收单位仍未收到档案,请及时与学生处档案室联系。地点:茶山校区同心楼211室, 电话:0577-86699297,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5.档案派遣时间参照时间节点执行。
对象 | 就业方案录入 | 就业方案确认 |
需优先派送档案的学生 | 5月30日(周五) | 6月2日(周一) |
正常派送档案的学生 | 6月20日(周五) | 6月23日(周一) |
四、户口迁移证打印和发放
户口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名单将由保卫处提供,各学院把毕业生迁出地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反馈给保卫处,以便及时打印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联系电话:0577-86689855。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5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