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温州医科大学
“先进班(团)集体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重要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进一步推进我校本专科学生的班风学风建设,挖掘先进班(团)典型,营造良好集体氛围,增强团体凝聚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先进班(团)集体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校重点建设班(团)集体(详见附件1)。
本专科学生数500人以下学院可推荐1个候选班级、500-1500人的学院可推荐2个候选班级、1500人以上的学院可推荐3个候选班级。
二、评选标准
班(团)集体建设形成特色,对全校班(团)集体建设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思想建设方面
班(团)集体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组织建设方面
班(团)组织健全,班(团)干部榜样作用突出,办事公道正派,机制运行顺畅。班(团)集体团结友爱,班风作风端正,凝聚力强,有良好集体氛围和团队精神。
3.文明建设方面
班(团)成员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具有良好的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互帮互助、和谐共进,践行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班(团)集体学习工作生活安全平稳,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4.学风建设方面
班(团)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氛围浓郁,班风学风积极向上,班(团)和成员的集体性成绩突出,先进分子引领带动作用显著发挥。
5.文化建设方面
班(团)集体向心力、凝聚力较强,凝练有班训或班级宣言,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共同信念。班(团)成员积极参加文化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等活动,呈现出健康向上、团结进取的班(团)风采。
三、实施步骤
(一)学院评选(2024年11月上旬)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审核把关,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请各学院于11月12日(周二)前,把《2024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先进班(团)集体标兵”候选班级推荐表》(附件2)、《2024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先进班(团)集体标兵”候选班级汇总表》(附件3)、班(团)集体风采照5张以上(JPG格式源文件,1M以上,与文本分开)以及有关佐证材料打包,以“学院+先进班(团)集体标兵推荐”命名后报送至学生处邮箱xsc@wmu.edu.cn,同时递交相应纸质材料(材料请按推荐顺序排序,并加盖学院公章)到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同心楼202室),联系电话:0577-86689766。
(二)学校评选(2024年11月中旬)
1.书面评选
由相关部门组成推选小组,进行书面评审,推选出若干个“先进班(团)集体标兵”候选班(团)参加现场评选。
2.现场评选
(1)候选班级选派学生代表结合PPT进行现场汇报(班级同学可互动)。内容须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文明建设、学风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充分展现班集体的时代风貌和靓丽风采。候选班级汇报前可增设班级风采展示环节,由班级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形式可多样,时间不超过1分钟。整个班级现场展示、汇报总时间(含班级风采展示环节1分)不超过5分钟。
(2)本次评选,将继续增设产生“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班级的评选条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各类奖学金获得情况;考研录取情况(毕业班)、英语四级(六级)通过情况;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或三级通过情况;课堂纪律考勤情况等。
(3)各相关学院选派代表10名(包括分管书记、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辅导员代表、班主任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各类代表的具体比例可根据学院情况自行安排)组成大众评委团,与专家代表一起根据现场汇报情况及班(团)集体建设的实际成效,进行无记名投票。
(4)每个学院选派1名代表,于评选会结束后参与现场投票的统票监票工作。
(5)学校将根据专家评委团(占60%)和大众评委团(占40%)的评审结果,差额评选出2024年度十佳“先进班(团)集体标兵”和“优良学风班级”,并在公示后发文表彰。
(6)现场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以开展此次评选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掘评选活动的思想教育内涵,在全院进行深刻的班风学风作风教育,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好班(团)集体标兵的榜样示范作用。
附件:
1.温州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重点建设班(团)集体名单
2.2024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先进班(团)集体标兵”候选班级推荐表
3.2024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先进班(团)集体标兵”候选班级汇总表
中共温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温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