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宣〔2011〕41号,见附件 1)文件要求,现开展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自查工作。请各学院仔细核对本专科学生总数、本专科班主任数、本专科辅导员总数及基本情况(各学院核对表格将送至各学工办),核对无误和填写完整后请核对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与3月25前送交学生处教育管理办公室(同心楼601),联系人:王闽 685983。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宣〔2011〕41号)
学工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