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11月首批7个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园以来,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广大学生起了较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为继续贯彻落实党委〔2009〕1号文件精神,基于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工作以及大学生创业园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现将创业园A区1号、5号、6号店铺、创业园B区4号店铺向我校在校大学生公开申请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店铺、项目信息
序号 | 区位 | 地点 | 面积(约) |
1 | A区1号 | 大学生创业园A区 | 20平方米 |
2 | A区5号 | 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室 | 20平方米 |
3 | A区6号 | 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室 | 20平方米 |
4 | B区4号 | 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 10平方米 |
二、申报要求
1.创业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没有不及格课程;
2.创业项目不得与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且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与专业结合者优先;
3.创业项目负责人开展创业活动,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并取得家长同意;
4.申报团队必须配备有创业指导老师,并取得书面同意;
5.申报项目不得与首批入园项目相同冲突或雷同;
6.一个团队只允许参与一个店铺的立项,严禁同一团队的几个成员同时参与不同店铺的立项,一经发现,取消该团队的立项资格。
三、具体程序
1.申报阶段:4月份
申报材料包括《温州医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书》和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学生成绩基本情况。
2.评审公示阶段:5月上旬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选项目,入选项目公示。
3、入园阶段:(时间待定)
入选的创业项目负责人与温州医学院大学生创业工作委员会签署相关协议书,正式入驻创业园。
三、有关政策
学校对入选的创业项目按0.5-1.5万元标准以校内无息借款的方式进行资助。
请各学院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指导、支持学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4月29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报温州医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同心楼606),并发电子稿至jyb86689763@126.com,标题注明“创业项目申报”。
温州医学院大学生创业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