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激励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新创业、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向建党九十周年献礼,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共青团浙江省委《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工委〔2010〕23号)精神,决定开展第二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2011年6月30日前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分别推荐1名候选人。
三、推荐条件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服务人民,报效祖国。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出贡献。
4.在校期间德、智、体综合考评为优秀,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多次获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
四、推荐方法
1.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填写《第二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于12月23日上午11点前将推荐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办公室(同心楼601室),电子稿发至学生处邮箱xsc@wzmc.edu.cn。
2.党委学工部、宣传部、团委等部门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评审,推荐1-2名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宣教处。
党委学工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