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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推荐2023年浙江省“勤工助学之星”的通知
  • 作者:戴嘉苇  编辑:郑君翊  来源:郑君翊  浏览:   时间:2023年03月23日
  • 各学院: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在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为引导广大受助学生践行自强奋发之心感恩回报之情、为国奉献之志,省资助中心组织开展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参与校内勤工助学的在校本专科生(不限定为学生资助对象),学生自行在校外兼职的勤工助学类型不在此次评选范围之内;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6.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获得过学校“勤工助学之星”称号。

    二、推荐材料基本要求

    (一)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岗位工作经历和自立自强故事体裁不限内容分个人简介和事迹材料两个部分。

    (二)个人简介300字左右,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大学期间所获院级以上重要奖项或荣誉等。

    (三)事迹材料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内容采用分段式描写,每段分列小标题,生动展现学生不畏困难、自立自强、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注意突出文章的故事性与感召力,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的僵硬罗列成文。

    (四)材料要求图文并茂,文中插入贴合事迹材料的配图图片需另外命名发送一份原图,用于后续各平台公众微信号开展事迹宣传使用。

    (五)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小标题为黑体小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六)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三、推荐程序

    (一)学院遴选:各学院推选出1名学生作为省级“勤工助学之星”候选人,收集候选人自述(自述要求见上),于415日前将材料通过智慧学工-事务办理报送;

    (二)资格审查及初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校内评委进行书面材料评选,最终产生3名省级“勤工助学之星”候选人,上报至省资助中心。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校园励志之星”“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

    附件2:(温医大学〔2022〕20号)关于公布温州医科大学2022年“勤工助学之星”及提名奖获得者名单的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323



    附件:

    附件2 (温医大学〔2022〕20号)关于公布温州医科大学2022年“勤工助学之星”及提名奖获得者名单的通知.pdf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校园励志之星”“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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