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使下学期初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因考虑到部分学生寒假返乡办理相关材料(如办理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家长还款承诺书等),现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所需表格《家长还款承诺书》(一式一份)、《家庭经济贫困证明》(一式一份)、《温州医学院学生信用助学贷款信息表》(一式两份)、《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一式两份)予以统一发放。(请各学院派学生代表来同心楼604室领取)。请各学院负责提醒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返乡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助学贷款申请对象及比例同往年,即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在校
学生[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成绩不及格累计两门及两门以上者)、毕业生、已经获得上一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公办学生均不可申请];贷款人数比例控制在本学院在校生总人数的8%内。
3、家长还款承诺书原件及复印各一份,必须由父母签字及指印,已婚人士为配偶还款承诺书。
4、《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务必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村或居委会章无效。
具体申请办理时间及流程以下学期初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通知为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