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下达2010学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及2010年秋季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教[2010]288号)文件精神,2010-2011学年我校国家一等助学金1058名,二等助学金2097名。资助额度调整为: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学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生·学年。现对相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1、评选要求: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名额分配:根据各学院学生总数及贫困生认定情况,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3、评选依据:各学院可根据贫困生认定实际情况并结合《温州医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资助办法》(附件2、3)进行适当调整并给予相应评定。 4、注意事项: (1)各学院请组织学生认真填写《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学生本人要求填写到“申请理由”栏为止,申请人签名须手签。 (2)“家庭户口”和“认定情况”里A、B选项,纸质稿上用打勾方式选择,电子稿采用在选项上加下划线方式选择。 (3)“院(系)意见”栏统一盖“同意推荐”章和学院行政公章。 请各学院于11月22日前上交《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2011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附件5)纸质稿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发送《2010-2011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电子稿至zzzx@wzmc.edu.cn。 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
访问次数:3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