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创业园入园项目:
根据《温州医学院学生创业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正泰奖学金章程》现对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评估考核,相关要求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参评项目必须为温州医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园项目或已经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创办公司。
2.创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3.创业项目顺利运行满一年(含)及以上的。
二、评估办法
1.创业园入园项目填写《温州医学院创业项目考核自评表》(附件一),并提供一年以来的财务报表、内部管理制度、值班情况表、团队人员花名册、承担业务统计表、经营合同复印件、团队成员在创业方面获得的荣誉等能反映项目运营情况的相关材料;非创业园入园项目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创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评估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相关调查;
3.创业工作委员会将根据申报项目的营业销售额、净利润、内部管理制度、承担业务等情况进行评审;
4.公示并公布结果。
三、评估结果
1.项目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优秀的将授予“正泰创业奖”,并给予每个项目5000元的奖励。
2.出现以下情况的,评估为不合格:创业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项目负责人出现违规违纪、成绩不合格甚至退学的。不合格团队需退出创业园。
四、其他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整理好材料于11月5日之前上交,逾期不交的取消“正泰创业奖”评选资格。
附件:评估附件
温州医学院学生处
温州医学院大学生创业工作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