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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2级新生医疗保险投保有关事项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 时间:2012年10月26日 00:00
  • 各学院:

    2012年在校生医疗保险投保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保对象:在校学生(不含2012年3月份已经投保的下点见、实习本专科生)

    2、缴费标准及医疗待遇享受期

    按个人承担50元(保险费全额为170元/人,其中财政补贴120 元/人);每年7月1日-9月30日为缴费期(今年因新生报到时间较晚,缴费时间推迟至10月);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医疗待遇享受期。《2010年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详见附件1。

    3、各学院指定学生助理于10月29日中午12点到下午5点前往学生事务服务大厅以班级为单位领取医疗保险投保相关政策说明及《温州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申请表》(附件3)。

    4、投保办理时间及地点:

    11月6日上午8:30-下午16:30,学生事务服务大厅(学生活动中心一层)。

    5、投保方式

    (1)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学生须填写《温州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申请表》(此表格必填,否则无法成功投保),各班指定一名学生负责本班投保费用收集及《温州医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明细清单》(附件2)信息登记工作,并在清单备注栏注明 “新保”,符合低保标准免费参保的学生须注明“低保”。

    (2)符合低保标准的学生,可免费参保。免费参保标准:持有效期内(2012年9月时有效)《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困难家庭救助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家庭中的大学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大学生;孤儿。个人先缴费,需提供证件及关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待低保证明审核通过后,再将费用返还。

    (3)各班负责人须在11月6日上午8:30-下午4:30期间及时持本班《温州医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明细清单》纸质版和保险费用及免费参保的学生有效证件前往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办理。

    (4)请各学院统一汇总并于11月6日前发送《温州医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明细清单》电子稿至xsczzzx@163.com

    6、逾期未办理者,请学生自行到社保局办理参保手续。

    附件1 《2012年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附件2 《温州医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明细清单》

    附件3 《温州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申请表》

    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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