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促进优秀学子典型交流,经研究决定,定于5月30日(周四)下午3:45在同心楼四楼会议室举行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表彰交流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2012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代表(每个学院1名)。
3.各学院老师代表1名(分管书记或学工办主任、辅导员)。
二、活动组织
请各学院学工办做好学生组织工作,现场进行国家奖学金表彰、交流座谈。请参会学生准备提早入座完毕。
附件:
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