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职能)部门:
新学期初校级(春季)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即将开始,为了更加规范校内勤工助学管理,现将学期初各用工部门勤工助学岗位信息需求报送要求说明如下:
1、设岗原则
(1)各用工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本着必要、适度的原则申请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坚持“按需设岗,分工明确”原则,每个勤工助学岗位在规定用工时间内(每月不超过40小时)都必须有较饱和的工作量;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因学生实习、学业繁忙等原因造成的勤工助学学生调整变动或新增岗位需填写《温州医科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老师)》。继续聘用的勤工助学学生信息无须申报。
(3)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有害身心健康的或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不能替代教职工的本职工作。
2、岗位类型及报酬标准
根据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强度等因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技术岗位须有特殊技术要求,用工部门在申请时须向学生资助中心提交详细说明。非技术岗1泛指办公室助理、实验室助理等。非技术岗2特指“教室保洁员岗位”,非技术岗3特指“教务信息员岗位”。报酬标准参考《温州医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报酬标准》(见下表)。
温州医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报酬标准(供参考) | ||||
固定岗位 | 临时岗位 | |||
技术岗 | 非技术岗1 | 非技术岗2 | 非技术岗3 | |
350±50 | 350±50 | 教室保洁员 300±50 | 教务信息员 60元/人?月 | 10元/时 |
3、报酬发放要求
报酬发放实行月报制,用工部门每月10日前填报《温州医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报酬发放表》,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qgzx@wzmc.edu.cn。
4、岗位信息需求报送截止时间
为尽快地安排勤工助学学生招聘面试,请用工部门勤工助学联络员务必于下周二(2月18日)前将部门本学期的勤工助学岗位信息报送至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同心楼606室,电话:86689730),电子稿发送至qgzx@wzmc.edu.cn。
另外,上学期末(含寒假)勤工助学报酬,请与2月份的报酬一同制表,于3月10日前将报酬发放表(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以便及时造册发放。勤工助学现场招聘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温州医科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老师)
附件2: 温州医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报酬发放表
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