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职能)部门:
新学期初校级(秋季)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即将开始,为了更加规范校内勤工助学管理,现将学期初各用工部门勤工助学岗位信息需求报送要求说明如下:
1、设岗原则
(1)各用工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本着必要、适度的原则申请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坚持“按需设岗,分工明确”原则,每个勤工助学岗位在规定用工时间内(每月不超过40小时)都必须有较饱和的工作量;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因学生实习、学业繁忙等原因造成的勤工助学学生调整变动或新增岗位需填写《温州医科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老师)》。继续聘用的勤工助学学生信息无须申报。
(3)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有害身心健康的或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不能替代教职工的本职工作。
2、岗位类型及报酬标准
根据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强度等因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技术岗位须有特殊技术要求,用工部门在申请时须向学生资助中心提交详细说明。非技术岗1泛指办公室助理、实验室助理等。非技术岗2特指“教室保洁员岗位”,非技术岗3特指“教务信息员岗位”。报酬标准参考《温州医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报酬标准》(见下表)。
温州医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报酬标准(供参考) | ||||
固定岗位 | 临时岗位 | |||
技术岗 | 非技术岗1 | 非技术岗2 | 非技术岗3 | |
350±50 | 350±50 | 教室保洁员 300±50 | 教务信息员 60元/人?月 | 10元/时 |
3、报酬发放要求
报酬发放实行月报制,用工部门每月10日前填报新版excel格式《温州医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报酬发放表》(附件1),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qgzx@wzmc.edu.cn。
4、岗位信息需求报送截止时间
为尽快地安排勤工助学学生招聘面试,请用工部门勤工助学联络员务必于下周二(9月16日)前将部门本学期的勤工助学新增的岗位信息即填写《温州医科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老师)》(附件2)报送至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同心楼207室,电话:86689730),电子稿发送至qgzx@wzmc.edu.cn。
另外,上学期末(含暑假)勤工助学报酬,请与9月份的报酬一同制表,于10月10日前将报酬发放表纸质稿和电子稿(新版excel格式)报送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以便及时造册发放。勤工助学现场招聘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温州医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报酬发放表
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