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资助中心安排,今年将继续开展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向全省高校公开评选优秀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具体评选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获得者不占下达到各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各学院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申报。候选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其中事迹材料(另附)不得少于1000字。申请材料纸质稿(一式五份)和电子稿于10月17日中午12点前报至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同心楼207室,电子稿发至xsczzzx@163.com),学校将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至省资助中心。
附件1:《关于组织2014 年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的通知》(浙学助[2014]14号)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